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措施有哪些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人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继续教育】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人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方式
(1)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1、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碑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4、扣除起止时间
(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赡养老人】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扣谁的钱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其实不是扣谁的钱,而是免除你要交个税的钱。
以工资为例,如果你月薪6000,一年就是72000,国家固定免税额是60000,那你这超出来的12000就需要交税,交360元。
如果你申请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房贷,那就是1000/月,一年就是12000元。这个时候你工资超出来的12000元就可以用这个专项附加扣除的钱(12000)来抵扣,算下来就不用交税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
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说明:选择此项申报方式后,系统会提示您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您可以选择您所在的工作单位,如有多个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您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其中之一。选择的扣缴义务人会获得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
适用情况
有就职单位,希望在预扣预缴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特点
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阶段扣除,纳税人在每月发工资时都能享受政策。
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说明:在选择此方式后,您需要在取得个人所得次年3月到6月期间,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适用情况
个人自行办理,或委托专业机构,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特点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补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