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往往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夫妻之间围绕着房产所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下面小编带来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带来参考。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实中,很多夫妻在购买不动产后将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中明确记载各自享有的份额。那么在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房屋?
房产的归属与夫妻财产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若要回答上述问题,就必须先了解我国法律对于夫妻财产制的相关约定。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原则上可以分享彼此婚后所得的一切财产,尤其是在离婚情形下,夫妻双方通常可以均分婚后所得财产。但同时,我国立法也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以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即民法典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解答篇首问题的关键就是能否认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中登记的份额为夫妻财产约定。如果可以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则离婚时应按照登记份额分割房屋;否则不能按照登记份额分割房屋。就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虽然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但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应定性为对物权的权利推定,其所反映的物权状态并非终局、确定、不可推翻的,其意义在于通过登记对外公示权属状态并形成公信力;因婚姻领域的财产变动规则具有身份属性,夫妻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不宜过分强调登记公示,不应当作为甄别夫妻财产权利的唯一依据,不能因在一方名下而否定其作为共同财产的性质,否则容易滑向极端,例如将婚内取得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
其次,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在判断房屋产权证中的份额登记能否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时,应注重审查夫妻双方是否共同签订了存在财产约定意思表示的相关书面材料,比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时是否共同填写或共同提交了明确约定房屋产权份额的相关证明、声明等材料。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应仅依照不动产权属证书中所记载份额分割房产。
最后,夫妻可以通过签订新的协议对之前的约定进行变更。因此还应注重考察在不动产登记后,夫妻双方是否订立了新的财产协议,就不动产的共有比例是否重新进行了书面约定。若存在新的约定,即使未经物权变动手续,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夫妻之间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在离婚时不应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中所记载的份额进行分割,而应按照新的约定进行产权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的,房产一般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分割: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夫妻共同房产协商分割;
2、如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抚养权及是否存在过错方,对房产进行分割;
3、如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中房屋能赠予子女吗
可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给子女可以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的,只是孩子未成年时可能要由孩子监护人代为保管。只要财产是夫妻两人共有合法财产,夫妻俩就有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可以约定以后把财产都给孩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起书写这份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然后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一起到本地公证处。
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拿着离婚协议书能直接过户吗
不可以,还需要其他资料。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房产证按份拥有的优缺点
1、一方婚前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买卖双方需要携带,如果优点是按份共有,如果该房产证上并,拥有以自己的份额相对应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身份证号码,房产按份共有人,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是指开发商办完了一个楼盘的产权总证,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按份的。
2、交易金额,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也没有买一份半份的,如果你们的房产证确定的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3、房管局就会按声明登记各人份额优点。无重大过失。分成俩个产权证,约定的情况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只是每本有一个人的优缺点名字,具体如下,单独房产证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
4、如果为夫妻二人共有,产权证不分什么正副本的。看出资比例。如果是继承的,小证则是每个业主的房产证。
5、正规缺点开发商旗下的房子都有大证。每个共有人都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