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女子停交房贷上黑名单
2019年4月,王琦的妈妈购买了“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随后,在同年5月23日,她与开发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规定贷款金额为57.5万元,期限为30年。王琦是担保人,而其母是主贷人。 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然而,在2021年8月,业主看到开发商给住建局写的一封关于使用监管资金的信函,提到楼盘销售资金被蓝光总部转走占用,没有任何资金归还南宁项目继续建设。同年11月,开发商发布了一份告知函,宣布交房时间顺延。时至今日,王琦妈妈的房屋仍未完工。 王琦发现,房屋的贷款并没有打入《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而是打入开发商的另一个账户。她认为,农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放贷,未履行对开发商挪用账户资金的监管义务,应当为工程项目停工、房屋延期交付承担责任。因此,她在2022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止贷款并停止计收任何额外费用。 2023年6月2日,王琦收到了开庭通知。随后,在7月3日的庭审中,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回应称,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并认为贷款支付与房屋是否按期交付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律师表示,房屋不能按时交付的责任也不在银行上。庭审自上午9点半开始,持续了2个小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房子烂尾不还房贷会怎么样
烂尾楼房贷不还会让房贷逾期记录会上征信,如果有连三累六的记录,那么会造成征信污点;另外用户停止供房贷,属于单方面的违约,如果银行收回贷款,要求用户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与利息,那么用户将承受巨大的还款压力。而且遇到烂尾楼,用户可以用维权的方法,让媒体介入、政府介入等帮忙解决问题,不管怎么说房贷都是要还的。
烂尾楼房贷不还的后果
房子烂尾可以不还房贷吗,如果购房人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合同,根据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剩余贷款不再由购房人偿还;对于已偿还部分以及首付部分,应由开发商偿还购房人,房子烂尾可以不还房贷吗。
烂尾楼可以不还贷款吗
烂尾楼不可以不还贷款,因为贷款是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房子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到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如果业主停止还贷款的话,会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烂尾楼房贷不还会让房贷逾期记录会上征信,如果有连三累六的记录,那么会造成征信污点;另外用户停止供房贷,属于单方面的违约,如果银行收回贷款,要求用户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与利息,那么用户将承受巨大的还款压力。而且遇到烂尾楼,用户可以用维权的方法,让媒体介入、政府介入等帮忙解决问题,不管怎么说大家都尽量不要单方面停贷。
烂尾楼房贷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烂尾楼房贷按下列步骤办理:
1.赔偿,根据购买住房的方式的不同,购房可以分为抵押贷款买房和向卖方分期付款买房两种情况,这两种买房方式将对住房产权归属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购房者首先要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明确自己的产权归属。
2.拍卖,如果开发商破产并且宣布破产,房屋已经出现烂尾危机,则开发商的财政将由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顺序,购房者比债主更容易等待一些房产企业的补偿款。
3.筹资,房屋质量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住房抵押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接受关系。不可混为一谈,若因房屋质量问题,拒绝继续还贷与银行之间的违约责任。
继续还贷这个显然会扩大损失,不还贷不要紧不仅会不断收到银行的催收通知,上征信黑名单,甚至被诉至法院,怎么都是不划算的。这时,正确的做法是通过诉讼要求解除贷款合同,而法院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