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2.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不同条件对应的材料也不一样哦
1,网上办理
缴存职工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APP办理个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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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办理
1.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缴存业务:66718173
提取业务:66718173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心负一楼B69-77号官口
2.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缴存业务:65686331
提取业务:6568633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江东新区管理局一楼28-29号窗口
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租赁自住住房的;
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
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
(三)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该商业性房产的贷款本息。
(四)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退休
职工达法定年龄退休或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可销户提取。
(一)办理要件
1.法定退休的:“零”材料办理,经联网共享获取职工退休信息实时办结。
2.提前退休或特殊情形退休或系统无法核查的: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临柜办理。
(二)办理渠道
APP或网厅、柜面。
(三)提取额度
职工账户内余额本息。
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全部余额。
(一)办理要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办理渠道
柜面。
(三)提取额度
职工账户内余额本息。
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职工可通过海南公积金APP、海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签署承诺书“零材料”办理离职提取业务。我局通过共享渠道获取职工户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提升职工满意度。若获取的共享数据与职工实际情况不符的,职工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