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

| 金成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要求是: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归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是政府用于解决新就业职工及其他群体住房困难的。

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

1、轮候期间住房、_、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带好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

2、需要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时,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4、属于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有关公共租赁住房低保政策,另需提交届时有效的市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1、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可申请公租房的人及条件

3、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4、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5、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人员。

6、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公职人申请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对象:城主要涉及这几类人群,凡年满18周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这些条件的人群都是可以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2、申请条件:①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需要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②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在市区无房等。③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④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当地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三、怎么申请公租房?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2、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复审。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3、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公租房去哪个部门申请

公租房去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公租房应由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后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通过等待审核批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租房和廉租房主要有4点区别:

1、廉租房收入标准要求更低;

2、廉租房申请对象仅限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一般没有户籍限制;

3、公租房一般要求租期在5年内,廉租房没有具体规定;

4、廉租房有政府补贴,实际租金更低。

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由申请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可致电或前往申请地住建局咨询。以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为例,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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