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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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管理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以及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当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吗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售房者确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属证书才会受国家法律保护。

2、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符合转让的条件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一定年限后,才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3、所购房屋没有被查封或设定抵押权

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交易过户的,同时如果抵押人已经抵押了房屋,想要进行售卖就需要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

4、房屋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房权

购房者所购的房屋如果存在租赁关系,承租人对该房屋拥有优先购买权,售房者如果要出售房屋应先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认可。

5、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并且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应具有当地户口,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户籍满3年。此外,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在12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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