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类型和特点
小产权房指的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也就是说这类房子是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当然购房合同也不可能在房管局备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产权房类型和特点,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小产权房类型
1、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 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千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这个是最常见的)
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
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的不完全产权房。
3、军产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 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4、部分二手房:—些二手房还没办理征地手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就进行交易,该类房屋的买卖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小产权房的特点
相对千“大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
1、价格优势明显:
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这些集体用地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般位千城市郊区或远郊区,本身土地价值较低。最重要的—点是,无须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千是土地建设成本极低。
2、产权不完整:
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千无效合同,并不受《合同法》的保护。既无法律保障,也不可以上市交易。严格上来说,小产权本质上是无产权。
3 、 不合法性
小产权房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相违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专有权利是不能出让、转让的。目前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 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的行为是违法的,小产权房购买者获得的乡镇产权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有哪些建设性质
1、村委统建楼
这种性质的小产权房,其土地和房屋建筑都是由村委出资筹建,村委的地皮,属于村委自建房,物业管理一般有村委直接接管。购买村委统建楼,合同签署甲方是村委股份有限公司,见证方也是村委,一切责任由村委公司承担,购房者房款交予村委股份公司。
2、村委集资房
其性质是集体共同集资建房性质,合同的大体含义就是村委、开发商与购房者三方的共同出资建房,这个性质的小产权房在市场数量比例很高。合同签署甲方一般是村委及开发商,然后村委盖章,律师费方见证。其责任有村委及开发商共同承担,物业一般由开发商接管,也有村委接管的,购房房款交予开发商公司
3、开发商建房(农民房)
此性质小产权房,建设方小到个人,大到实力雄厚的开发投资公司。其地皮由开发商在村委购买后,然后开发建房,签署合同为开发商方和购房者共同签署。其责任和物业均由开发商方承担。
小产权房的规定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_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