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详细流程

| 梓炫

公租房是为了解决有住所艰难的作业员工及别的集体所供给的住所,对公租房有需求的人需求提交公租房申请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租房申请详细流程,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公租房申请详细流程

1.申请人需确定申请方式,可以选择以家庭、单身人士或多人合租的方式申请。

(1)对于家庭申请,需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则本人即为申请人,包括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等。

(3)多人合租则需确保合租人均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2.在确定了申请方式后,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这包括年龄要求、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以及住房条件等。

3.申请人还需注意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是否具有住房资助能力,如具有则可能影响申请结果。

4.在满足申请条件后,申请人需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作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5.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公租房配租。

公租房每月租金是多少

1、公租房每月租金是比较低的,因为它是国家专门为一些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就不同。

2、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具体的规定各地可能不同。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文件可知,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2、公租房租赁期届满是可以续租的,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如果要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申请,没有提出续租申请的,就要腾退公租房了。

3、有以下情形的,应当退回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4、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腾退公租房: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公租房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工商、公安、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5、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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