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 梓炫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像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就是以出让方式取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一)申请人持自己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造局)申请处理经济适用住宅申购挂号手续,收取《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

(二)申请人照实填写《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处理收入和住宅证实(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处理证实)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阅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宅状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实;

(三)市房管局依照规则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有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依据经济适用住宅建造进展和申请人的评分状况,按批次同意购房申请,对经同意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法,断定选房次序;

(五)申请人持同意的《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和选房次序号,向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单位处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断定同意次序对契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依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宅面积、时间以及艰难状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凹凸断定申购同意次序

经济适用房的性质

经济适用房性质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分类

1.一类经济适用房: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

2.二类经济适用房: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

日常提到的经济适用房其实是属于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计划安排的一类政策性住房,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定义与目的:经济适用房是由国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和实用性。商品房则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住宅,以盈利为目的,面向所有具备购房能力的人。

2、土地获取方式: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通常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免收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的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出让方式获得,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与销售政策: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保本微利原则,而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决定,开发商自行定价。

4、产权与归属权: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完全属于购房者,例如在转让时可能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而商品房通常拥有完全的产权。

5、购买资格与对象: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是特定的,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的购买对象和条件则不受限制。

6、质量与设计理念:经济适用房在设计上主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注重经济实惠。商品房则更注重产品的经济性和设计感,可能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高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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