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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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简称BOC,中行)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于1912年2月5日正式成立。 总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介绍

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国际贸易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民族金融为己任,历经磨难,艰苦奋斗,在民族金融业中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金融界占有一席之地。1949年以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统一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侨汇和其他非贸易外汇业务,大力支持外贸发展和经济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历程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

1912年2月5日,清政府在上海的金融机构——大清银行,经全体股东一致呈请,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和财政总长陈锦涛批准,改为民国政府的金融机构,称中国银行。2月5日开始营业。

197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决定扩大中国银行的权限;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授权管理国家外汇;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直属国务院领导,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

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澳门的发钞银行。

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经国务院批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持有100%股权,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2日,中国银行获得大商所首批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资格。

2018年12月,银保监会批准中国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

2020年5月13日,作为第一批倡议方,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起“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倡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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