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身份证时旧证作废吗
新身份证办好了旧的还有效。居民换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
身份证换领的法律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换领申办条件
1、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本人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申报挂失。
2、本市户籍居民可到任意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办理补领手续,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本市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公民捡拾到他人丢失的居民身份证应当主动上交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
身份证换领申报程序
挂失:
1、公民申报挂失居民身份证须到就近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户政中心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2、机关应当根据申报人提供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查询申报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一致的,应当当场受理;挂失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身份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挂失申报。
招领:
1、机关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在《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登记表》登记相关信息,并由捡拾人签字确认。
2、受理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验证)机具核实捡拾证件机读芯片是否损坏、是否登记指纹信息,并查询核实是否已补领新证。
3、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有效证件,予以保存,其余证件按规定销毁并做好登记。
4、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有效证件,户籍窗口要尽可能联系通知失主。
5、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并在《丢失居民身份证招领登记表》上做好发还登记。
身份证办理注意事项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