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将推进全面实施
1月24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36个城市及地区先行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目前运行平稳,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一年多来,一直伴随着“开户热、缴存冷”的现象。近日,证监会机构司副司长林晓征表示,证监会将协同相关部委做好试点评估,同时督促基金管理人扎实提升个人养老金管理与服务水平。包括:全面强化机构投研核心能力建设,稳步推出更多契合个人养老金需求的投资产品,持续优化投资者服务等。
市场人士认为,造成个人养老金“缴存冷”的现象,有代销机构重开户、轻维护,个人养老金产品收益不佳等多方面原因。未来,提高个人养老金投资积极性,可以在提高税收优惠幅度,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提高账户取用的灵活性,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的转存制度等多方面发力,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同时加强监管,提高投资者信任度。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个人累计缴费年限x1%。若是退休人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不得继承基础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退休后怎么发放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