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养老保险去哪办理

| 吴泽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

(一)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认定手续,凭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站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申请参保缴费。

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办理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

(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地税);

(4)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养老保险作用是什么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老人的养老保险有哪些

1、基本养老保险

服务项目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两类,这也是当前我国对养老服务当中最基本的物质帮助。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就能办理退休,然后每月领取养老金。而农村居民则是满60周岁以后,每月领取不到200的养老金,但未来可能会上涨。

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根据老年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做好照护服务。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是评估他们身体、认知和功能状况的一种方法,以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和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涉及认知能力评估、身体健康评估、日常生活活动评估等。

3、高龄津贴

主要针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浙江高龄津贴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每人每月补贴60元;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50元。

4、养老服务补贴

政府提供资金补贴给有需要的老年人,以帮助他们支付护理服务的费用。这些服务可能包括在家护理、社区护理或专业机构的护理。

5、护理补贴

帮助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支付护理服务的费用,一些地区提供护理补助金,用于支持老年人在家庭环境中接受护理服务。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00-600元。

6、特困老年人

提供的服务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集中供养是为经济特别困难、无法自理或无法得到适当照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式的护理和供养服务。特困老年人分散供养是使他们能够在自己的家庭或社区中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并提供他们所需的基本生活援助和支持。

养老险要交满多少年

法律主观:

养老险是需要累计缴满15年的。如果累计缴满15年,但参保人员还没达到退休年龄的,则可以继续缴纳。如果达到了退休年龄,则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时没有缴满15年,可以补缴至满15年。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断交怎么办

1.若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补缴;

2.若已达退休年龄,则:

(1)如果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是在社保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那么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此外,参保人还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2)如果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对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群,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2014年4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待遇的,可无需缴费,从上述意见实施之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若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那么还应当逐年缴费,不过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是累计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5年;

(3)如果是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则一个缴费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调高已缴费月份的基数并进行补缴,但不允许跨年补缴;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达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未达15年,则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若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那么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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