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账户可以买药吗
不能,医保卡统筹账户的钱,只要在被保险人发生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事故责任,找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时才能用到,若是日常医院缴费、药店买药,只能只用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余额,统筹账户的钱不能用,更加不能取出来。
另外,各地医保政策不一样,在实际医保报销时,会有起付线、报销比例等限制,并不是什么费用医保都报销。
医保统筹账户余额怎么查询
第1种,在社保局官网查。
每个城市社保局官网都不同,直接在网上搜索当地社保局找到,有官网认证的链接,进入官网后登记个人社保账号,一般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即可以看到医保卡余额以及其他保险余额,默认密码是123456,或者自己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如果不记得的话,可以到当地社保局重置一下。
第2种,通过支付宝查询。
手机装有支付宝APP的小伙伴,可以在手机上打开支付宝,并且登录账号,在主界面上找到“城市服务”,再在下方找到“政务”里面的社保查询。然后在授权页面中点击“确认授权”,就可以让支付宝帮你调取相关信息了。在新页面中点击“医保专栏-个人账户”,填入自己的信息以后,就能看到自己的医保卡还剩多少钱了。
第3种,到医院和药店查询。
在医院挂号时可以让工作人员帮我们看一下,医保卡的余额还有多少?在药店购药时也可以让工作人员帮我们查询。
第4种,打官方电话询问。
社保局客服电话为12333,按照语音提示验证个人信息后,就可以查询到个人医保卡余额以及社保其他项的余额。
第5种,到当地社保局的柜台查询。
要提前携带好个人身份证和社保卡。现在很多城市的政务都是集中处理,社保局还有社保自助查询机操作页,操作不难。
医保统筹账户会用完吗
最高支付限额就是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也不是由统筹基金全部负担,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方法解决。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而通常来说,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医保统筹账户是有一定限额的,因此会用完,因此如果想要获得更多的保障,可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医保统筹账户报销比例
1、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2、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3、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
1.一级医院200元;
2.二级医院500元;
3.三级医院800元;
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
三、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病分为甲类慢性病和乙类慢性病。
1.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十个百分点。
2.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3.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按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计算起付线。慢性病病种的认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根据统筹基金收支状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四、医保报销最高限额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和统筹基金的收支状况,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适时调整。